大象健康的医药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是为互联网技术行业/运营服务企业、传统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医药批发企业和医院实施网上商城平台建设所提供的医药电子商务整体解决方案。
1、准备申办《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工业企业。
2、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准备发力药品网上交易业务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医药批发企业和医药工业企业。
随着国家政策的开放,这两年医药B2C、B2B、移动医疗开始蓬勃发展。目前,医药电商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自营式B2C网上药店、B2B采购平台和第三方平台模式。在进入2015年之后,医药电商领域投资、并购潮此起彼伏,激发更多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医药批发企业、医药工业企业进行电商信息化的热情。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
为国家局审批,全国只有13张(截止2014年11月);证书编号示例:国A20110001服务方式: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即: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特点:交易服务平台,只能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平台服务商,不得向个人提供药品销售服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共有353家企业拥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4家,2015年7月底再次统计时,半年来增加了76家,累计达到429家企业拥有药监局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增幅高达21.53%。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共有353家企业拥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4家,2015年7月底再次统计时,半年来增加了76家,累计达到429家企业拥有药监局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增幅高达21.53%。